中新網(wǎng)杭州12月21日電 浙江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12月21日決定,接受夏寶龍辭去浙江省省長職務的請求,任命李強為浙江省副省長、代理省長。
李強簡歷
李強,男,漢族,1959年7月生,浙江瑞安人。1976年7月參加工作,1983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。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,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。
曾任瑞安縣莘塍區(qū)團委負責人;共青團瑞安縣委書記;省民政廳農村救濟處副處長;省民政廳農村救濟處處長;省民政廳救災救濟處處長;省民政廳黨組成員、人事處處長;省民政廳副廳長、黨組成員;金華市委常委、永康市委書記;金華市委常委,永康市委書記、市人大常委會主任;省政府辦公廳副主任、黨組成員;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、黨委書記;溫州市委書記;溫州市委書記、市人大常委會主任;省委秘書長;省委常委、秘書長;省委常委、秘書長、政法委書記;省委副書記、秘書長、政法委書記;省委副書記、政法委書記等職。
2011年11月任浙江省委副書記;
2012年12月任浙江省委副書記,代省長。
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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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責任編輯:尹彥宏)